关于评选朱林中学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
发布者:武菲朱林 发布时间:2019/5/19 10:36:12 浏览次数:2269
关于评选朱林中学优秀共青团员的通知
各支部:
一年以来,各团支部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认真进行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队伍建设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团结、带领学生团员为推动校风学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,学校团委拟在学期末表彰一批优秀团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:
朱林中学在校已进行团籍认定的团员。
二、评选方法及要求:
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,各团支部要认真对待,严格依照我校《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》的要求确定人选,做到严肃认真、公平合理、真实准确。
三、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
1、政治坚定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歪风邪气作斗争。
2、学习认真。在学习中起模范作用,成绩良好。
3、工作勤奋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勤于思考,勇于创新,自己动手,多干实事,知难而进,积极主动地在学生中开展工作。
4、作风扎实。朝气蓬勃,实事求是,敢想敢干,讲究实效,有合作奉献精神,做学生的知心朋友。
5、热爱团的组织。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,服从组织分配,踊跃参加团的各项活动。
6、品德高尚。克己奉公,助人为乐,团结同学,公道正派,诚实谦虚,遵守校规,社会公德意识强。
四、比例名额的确定
1、评选人数:九年级限报4名团员、八年级限报3名团员
2、受过各种处分的团员,不予评选。
五、评选及申报时间:
各团支部按评选条件认真申报,于 2016年1月15日前 报送团委 武菲 老师处。
朱林中学团委
2016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