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林中学教师法制教育工作计划
发布者:周和平 发布时间:2014/10/13 14:47:31 浏览次数:2932
根据坛教字〔2014〕55号《关于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教师法制教育活动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全面实施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—2020年)》和国家教育普法规划,提升我校教师法律素质和依法从教意识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计划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践行党的群众路线,紧紧围绕教育中心任务,深入推进教师法制教育工作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,坚持依法治校和依法执教相结合,法制宣传与法制培训相结合,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,努力创设和谐、有序、稳定的育人环境,为促进我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二、工作目标
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,增强我校教职员工学法、知法、懂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,全面推进教师法制教育工作,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从教的意识,增强保护青少年人身权、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的能力,牢固树立民主法治、自由平等、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,提高教师依法执教、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水平,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思想坚定,法制观念强,执教水平高的教师队伍。
三、组织机构
为确保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顺利有序进行,我校成立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蔡根林 周和平
副组长:商朝华 蒋建华
成 员:金俊 刘俊 徐国平 谢罗生 韩菊芳 詹凤娥
设办公室负责我校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部署、协调工作,办公室主任由刘俊兼任。
四、主要任务
人才的培养在教育,教育的关键在教师。教师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对未来守法公民的教育与培养。因此,我校必须将教师法制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,将此项工作抓实抓好。
(一)在教师中深入开展研读宣传《教育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、《教师法》等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制度、重要规定和行为规范,
(二)重点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,突出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,切实增强教师尊重学生、爱护学生、平等对待学生的意识,提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和抵制侵害学生行为的能力。
(三)突出对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、《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纪违规行政处罚办法》、《金坛市中小学教师待岗、转岗、解聘的暂行办法》等规定的学习、研读和宣传。
(四)根据从事岗位和履行的职责,针对性学习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、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例》、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、《流动儿童就学暂行办法》、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》、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。
五、工作要求
教师法制教育工作要始终结合我校依法治校的需要,贴近教师工作,提高针对性,突出实效性,抓紧抓实取得成效,现结合实际,提出如下工作要求:
(一)做好宣传动员
要充分认识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,建立相应组织机构,制定实施方案,积极组织召开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工作动员会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宣传教育法、义务教育法及教师法,不断提高对开展教师法制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
(二)抓实普法教育
我校采取集中培训和自主研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特别要提高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思维、法治方式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各种问题的能力。
1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想结合的原则。星期一下午教师大会集中学习20分钟。
2、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关法制教育基本知识和必备能力的培训,鼓励教师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学法、自觉用法,利用专题培训、法制报告会、法律法规知识测试、研讨剖析违法案例会等多种方式,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履行教书育人义务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。规范教师言行,保障教师合法权益。让教师做到不想违法,不敢违法,不能违法。每年接受不少于10课时的法制培训。
(三)旨在素质提升
要不断汲取在教师法制教育工作中积累的经验,总结在普法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,建立教师法制教育长效机制,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法律素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,使每位教师成为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法律工作者。
我校将把教师法制教育纳入工作规划统筹考虑,切实加强对教师法制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。学校领导要以身作则,带头学法用法,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,凝聚工作合力,提升工作效果。把教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、掌握法律知识、提高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开展教育教学、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情况作为教师师德和业绩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评优奖励的重要内容,以保障学校教师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。
朱 林 中 学
2014、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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