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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坛市朱林中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
金坛市朱林中学基建维修工程管理制度

发布者:佚名   发布时间:2019/5/19 10:36:14   浏览次数:1518

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是改善办学条件、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。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,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:  

一、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  

1、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。  

2、零星维修项目(500元以内),由总务处提出报告,填写维修项目单,写清项目内容、施工时间、施工人员、施工地点,所需材料、施工费用等,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,方可施工。  

3、一般基建维修工程(500元—1000元)由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,经分管领导同意,核价小组审核,并报校长批准后,由总务处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。  

4、较大基建维修工程(1000元—5000元)由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,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,经校长批准后,分管领导和总务主任审核工程预算,由学校择优选定施工队伍,签订合同,组织实施。  

50.5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除经上述程序讨论同意外,报教育局校管办审核招投标同意后,择优选定施工队伍,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。  

二、学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  

1、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,工程完成后,预付工程预算款70%,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,再付30%  

2、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。  

3、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,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。  

三、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  

总务处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,必须坚持质量第一,确保万无一失,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。  

1、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,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,严格履行合同。合同要明确、具体,对工程的规格、材料、工期、质量、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。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。  

2、要实行招标投标制。0.5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、诚信的原则,进行议标投标和竞标,中标单位签定合同后,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。  

3、实行工程监管制。总务处要派员对工程进行全过程、全方位监管。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,要严格履行职责,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。对于0.5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监管人员要做好监管日记,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要进行检测,对施工的每一个程序,每一个环节都要检查验收,并及时作好记录。对施工中的问题要及时质询,并及时向领导汇报,对施工中的重大问题,应立即报告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,必要时可停止施工。不合格的工程不予签字验收。对难度大,技术要求高的工程项目可聘请质管站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监督管理。  

4、基建工程的监验人员要廉洁奉公,忠于职守,警钟长鸣。不接受馈赠、不吃请,严禁向施工单位“索、卡、要”,杜绝腐败现象。对重大质量事故和腐败现象一经发现,要严肃查处。  

四、学校维修工程的管理  

1、大的维修一般放在暑假进行,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,并做好预算,经校长室批准后,上报局校管办同意后,派出维修队进行维修,总务处抓好工程质量,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。  

2、小修小补,经学校领导审批,后勤部门严格把关,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、办好事,保质保量,并认真填写好维修表格。  

3、各部门班级财产责任到人,层层把关,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,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,协商后进行维修,并做好登记手续。  

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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